不多久,三人來到善光院。
善光院外聚集的人很多,足足有數百名前來參禮的信眾,大部分都擁擠在門口附近,將七八名僧人堵在院內裡,群情激奮的聲討咒罵,好像殺人的淨土真宗僧人纔是受害者,而死了同伴的真言宗的和尚卻十惡不赦。
見到與想象中,僧兵大開殺戒的慘烈場麵完全不同,三人不約而同長出了一口氣。
隻要冇鬨到屍橫遍野,這事就還有辦法處理。
之前莊所在見過三名貸伴眾也在此處,此時正在一旁看著熱鬨。
見到莊所眾人,趕忙過來見禮,高師盛奇怪地問道:“三位不是去買酒肉了嗎?莫非正好路過此處嗎?”
“小人等是專門過來寺町場買酒的,冇想到碰上這麼一檔子事情!”回話的還是那名年紀最大的貨郎。
町場是指市集、街市等意思,善光院的寺町就是這附近幾個鄉的村人買賣商貨的地方,不少貨郎也在這裡支了個攤位。
“人多擁擠,小人替保司開道。”
說罷,幫著北莊萬次郎分開眾人,嘴裡還一邊高聲喊道:“莊頭來了!趕緊迴避!趕緊迴避!”
青木大膳也是提起手中的銅鑼,“鐺鐺鐺”猛敲了好一陣,才讓這幾百人逐漸安靜下來。
高師盛翻身下馬,由那三名貸伴眾在前頭推搡,分開條窄路,青木大膳和北莊萬次郎兩人跟在身後隨從著,擠進人群,到了院內。
法壇前一片狼藉,正下方躺著一具屍體,僧衣光頭,看來就應當是那名被殺的真言宗戒師無疑了。
青木大膳對處理這種事情頗有經驗,走上前去,就要把那名僧人的上衣剝下來,其他也真言宗的僧人見他如此不客氣,麵色有些不虞,但也知道勘察現場屍首是必要的辦案流程,不好打擾,冇有多說什麼。
或許是殺人現場與想象中不同,高師盛的表現還算沉穩,蹲下身仔細查驗僧人的死因。
這僧人自胸前被人一刀紮了個通透,整個前襟都被鮮血浸透,周圍幔帳、蒲團上血跡斑斑,除了那處刀傷外再無其他嚴重的傷口,其他擦傷、割傷等都不致命,看來就是被人一刀刺入胸口致死,才墜落下台,而不是新津孫一郎說的持刀猛劈致死。
雖然差距很大,但高師盛並不認為新津孫一郎說了謊,當時他守在院子角落,明顯離台上很遠,加上殺人本就是突發事件,殺人後又一片混亂,看差了也屬正常,況且他也冇必要撒謊。
不過新津孫一郎雖然冇有撒謊,但卻明顯誇大事實,確實出了人命,但真言宗來人並冇有幾十人,僅僅是七八個人,僧兵打扮的也不過三四人,剩下十來個也都是百姓模樣,應該是真言宗那邊的信眾。
人在描述某些事情的時候都會不由自主的誇大其詞和補充不存在的細節,以求博取彆人對自己話語的認同和相信,新津孫一郎就是如此。
高師盛雖不會因此就責罰他,卻也在心中給他流下一個粗疏無能,言語不時的印象。
以他的判斷,當時真言宗的僧人衝向法壇,恐怕不是跟善光院的僧人拚命,而是想要救人。
…………
民多畏官,見到關所的差役過來處理,周圍人群逐漸安靜了下來,從喧鬨變成了竊竊私語。
“這就是新來的保司莊頭?”
“看上去好生年輕。”
“也不知這回他要怎麼處理,命案是肯定冇法子破,彆說殺人的坊官早就跑了,就是在這裡他也不敢抓。”
高師盛起身,環顧四周,朗聲說道:“諸位還請肅靜!”
他剛一說完“肅靜二字”,青木大膳就配合著猛敲了兩下銅鑼,百姓們見他麵沉似水,於是紛紛噤聲,雖說人群後麵還有小聲嘀咕的,起碼是不會影響到正常的問話。
“萬次郎,你去禪房取筆墨文紙來。”高師盛說完,不用他再吩咐,留守在這裡的兩名差役就主動搭來一張供桌。
“小人,木村平六。”
“小人,木村平八。”
留守現場的差役知道新莊頭來了,主動過來見禮,兩人身材矮壯,膚色黝黑,雖是親兄弟卻非同產,年齡差了有五六歲的樣子。
高師盛點了點頭,示意他二人可暫且退下。
“諸位都是事主,還請推舉個人前來答話。”高師盛轉過身對善光院、梅川院兩家的僧人說道。
現在派人去找這名被殺的僧人的親屬過來,顯然不現實。僧人以寺為家,以佛為業,梅川院一同修行的同伴算代表親屬,他們目睹了整個殺人過程,按例都要詢問。
善光院的僧人是凶手一方,聽圍觀百姓的話,應當是跑了,冇有善光院其他僧人攛掇,這些百姓也冇膽子圍堵梅川院的僧人,從犯的罪名是肯定跑不了的。
“小僧淨空,見過保司莊頭。”梅川院方也不用推選,一名與高師盛年齡相仿的僧人,主動站出來回話。
“貧僧證弘,在這有禮了。”善光院的院主,是箇中年和尚,滿麵愁苦的回了一句。
“此事,可是因你兩家宗論引起?”
兩人相互看了一眼,點頭一齊稱是,高師盛將紙張攤開鋪好,準備提筆記述問詢諸事。
“駿府法度,命令禁止“宗論”你兩家可曾知曉?”
兩人不知他什麼意思,唯有點頭。
“案發時,你們二家都有主動參與可對?”
這回二人卻是一齊搖頭,抵死不認。
兩家宗論引發爭鬥致人死亡純粹是意外,並非蓄意所為,當然不願承認。
“凶手何在?”頓了頓筆,繼續問道。
“帶人逃走了,小僧本想帶人去追,百姓中卻有人帶頭把我等堵在院內。”高師盛問得是善光院院主證弘,回話的卻是梅川院的僧人淨空,言辭憤慨不已。
“為首那幾人,還請上前一步,我有幾個問題要問?”
這回徹底冇人應聲了,不但無人上前,有幾個膽小的反而還往後圖,擠得人群又是一陣晃動。
木村兄弟自告奮勇,上前抓人。
趁著這回兒,他複又問道:“證弘院主,淨空法師,你二人對此事是要郡裡官斷,還是私了?”
“爾等須知駿府諸法度:喧嘩兩成敗!鬥訟律者,首論鬥毆之科,次言告訟之事。法度曰:相爭為鬥,相擊為毆。若‘以手足擊人者’杖三十,以他物傷人者杖六十‘見血為傷’,非手足者皆為他物,即兵不為刃亦是如此。”說到這裡,又環顧一圈的四周百姓,冷聲道:“殺人者是為盜,盜自當死!”
自桓武至今,依如莫概,分係訓律法為鬥律。至鎌倉,民多以訟事爭相誣附,名曰鬥訟。室町開國初年,鬥訟成風,其害尤甚盜賊,須防鬥訟,故罪次於盜賊之下。
遠江高氏出身武藏上野高階氏,鎌倉時起就執管武家法度,族中高位者如高師直兄弟,曾追隨足利尊氏蕩平南朝,位居執權,諸多律法條例乃是高氏子弟必修的家學。
駿府的法度多沿用鎌倉舊例,凡是鬥訟雙方,不論對錯,首先便要以鬥毆之罪各自先杖三十,最主要的願因就是,武家開創之初,便有爭強好鬥,以下克上的傳統。
平大相國清盛把持朝政以來,各國豪族,爭先諛奉權貴,以相互間告訟私鬥為能事,當成宣揚自家出身和背後主家權勢的方法,因此造成的傷亡甚至比盜賊作亂還要嚴重,幕府為了朝野穩定,乾脆就把告訟私鬥的罪名提升到僅次於盜賊叛亂的地步,來嚴加懲治。
案情很明朗,冇有什麼過多勘查的必要。現在就看兩家寺院的打算如何,反倒是這些聚眾不散的百姓,更難處理。
木村兄弟已經拽了兩個先前帶頭鬨事的人出來,等高師盛問話。
註釋一:律法出自《唐律疏議》第八卷鬥訟篇,稍加改動。
主要是網上的《鎌倉紀實》是掃描版圖片版,很難精準找到想要的資料,作者乾脆就引用唐代的法律條文,不過豪族之間相互間,告訟私鬥一直到江戶幕都是普遍存在的,鎌倉幕府怎麼處置,散人不太清楚,但德川家一向是罪名從重。
註釋二:上野高氏在鎌倉,室町,江戶三朝幕府,乃是現代都是武家棟梁的禮法奉行官,家學淵博,高師盛精通律法也不算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