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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快黑了,二叔慢慢悠悠蹬著他的小三輪出了門。
路邊站著幾個人正在嘮嗑,還有已經吃了晚飯出來散步乘涼的大娘嬸子,看見了二叔都跟他打招呼,“弄啥去?”
二叔今年七十多了,耳朵有點不中用,隱約聽見像是跟他說話,扯著嗓子回道,“昂?噢——去麗家吃飯——”說著點點頭,便又慢吞吞一下一下蹬著小三輪努力前進著。
麗是二叔的女兒,嫁到附近村子裡,離他們村有三四裡地,不算遠。以二叔的速度來說,不算近。
眾人都換了幾個話題了,二叔才消失在路的拐角。
合叔蹲在地上又點了根菸,指指二叔的方向,道,“恁看這老頭,這麼晚還去麗家,人家都吃罷了,不得麻煩著給他再做麼?”
華嬸把滿地亂跑的小孫子從樹上拽下來,撇撇嘴道,“你們不知道,因為他,麗家分了三個鍋來做飯。”
農村以前分鍋就是分家的意思,現在也差不多是這個意思,也有隻是婆媳不和,但是吃飯時各做各的。
“咋?”合叔敲了敲菸灰,“分兩個鍋不妥了,咋還分成三個?”
華嬸給豎著耳朵的各位娓娓道來,“那他一個老頭子突然之間去人家家裡吃飯,他閨女家又有婆子又有媳婦還有小孫子,人家不嫌棄他嗎?反正我是聽說,自從他去了,麗的公公婆子就分開一個鍋自己做自己的飯了。還有麗的媳婦孫子,嫌棄他是一個老頭子那麼大年紀,臟,吃飯又另做了。”
合叔哼了一聲,“那還去吃什麼飯?家裡有麵有菜,想吃啥自己做點不行嗎?何必去受那口氣!”
辰辰奶奶搖頭道,“那是你脾氣倔。二叔他有高血壓,年前又生了病,身子虛了。家裡就他一個人,自己做飯,先不說他做不做得了,萬一暈倒摔了,誰會知道?還是去麗家吃飯比較好。她家人多孩子多,熱鬨,他到那裡也開心,病都好多了。再說多運動運動,也好。”
華嬸點點頭,“就是。”
合叔又抽了幾口煙,“那黨生呢?也不把他爹接過去?”
黨生是二叔的兒子,在市裡當老師。
華嬸撇著嘴咦道,“嫌棄他臟唄!本來說好接到他家裡去住的。結果住了兩月說老頭子想家,在城裡呆不習慣非要回來,又給送回來了。”
辰辰奶奶唉了一聲,“這黨生也是的,當初他爹掏了三十萬給他在城裡買房,現在住兩天都不行了。”
華嬸接著道,“當初麗知道她爹給她哥拿了三十萬的時候,可生氣了!”
麗當初結婚的時候大概是**那年,那時候也不流行現在動輒幾十萬的彩禮,婆家給了一萬一的彩禮,還被二叔扣下八千。還說什麼養她那麼大不容易,將來她哥娶媳婦還要花錢,要麗多體諒體諒父母。麗想想從小到大父親最疼自己,有啥好吃的都先給她留著。雖然她下地乾活比較多,那也是因為她從小成績就不如她哥,不是讀書的料,上了小學三年級就出去打工去了。不像她哥,還考上了師範。
所以,父親冇給她陪嫁錢的時候,麗也非常理解,甚至還想把剩下的彩禮錢也留給父親。
可是,現在為啥給她哥拿那麼多錢買房?
“麗當時可是大鬨一場啊!”華嬸手舞足蹈的給大家比劃著,“那時麗的老二才三四歲,冇人帶。麗就跟她爸說,‘你給俺哥拿那麼多錢,說將來你老了他養你。那這麼多年你一分錢冇給我拿過,等你老了,你說我是養你還是不養?反正到時候我不養你,你也彆罵我不孝順’!”
二叔聽了麗的話,在家裡兩天冇睡好覺,第三天就趕緊去麗家裡給她帶孩子去了。
“唉,”辰辰奶奶歎了一口氣,不知道想起了什麼,“你說吧,這當父母哩也不容易。”
合叔又點上了一支菸,昏暗的夜幕裡隻看見他手上冒著火星的紅點,“這當閨女哩,還是吃虧多啊!”
華嬸和辰辰奶奶都附和道,“那可不是。那黨生可是和麗說好的,一家養一個月,結果現在倒好,也不見黨生人,把老頭子自己扔家裡,這不就是明擺著讓麗自己去養老人嗎?”
周圍的幾個人又說起了自己聽到的,原來二叔這樣的例子並不孤單。他們村,他們隔壁村,還有親戚村都有這樣的,年輕的時候累死累活給兒買車買房,老了的時候兒女家輪流住,生病住院時花的錢兒女平攤。
合叔聽了半天,忍不住罵道,“恁說人這一輩子累死累活到底圖個啥!”-